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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6-29 11:16:26

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

教法规〔201828

濉溪县、市辖三区教育局,各有关学校:

暑期将至,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,提高安全防范能力,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平安、愉快的假期,现将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切实增强抓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

暑期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,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,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工作保障机制,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,扎实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、愉快的假期。

二、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

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,针对师生安全工作特点,抓好暑期安全教育工作。要立即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再预警,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、宣传、提醒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学生、每一个家长,帮助学生了解游泳安全常识。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假前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,利用校会、班会、家长会、专题教育和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,重点进行防溺水、食品卫生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用电等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。

三、全面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

暑假期间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,充分利用暑假这段时间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,确保在开学前给学生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要对学校消防设施、体育器材、活动场馆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设施不全的要配齐,破旧的要更换,损坏的要立即修复。要对学校的校舍、楼梯、厕所、围墙等所有建筑设施进行一次排查。要对学校的锅炉、饮用水源、燃气、配电室、物理化学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要进行一次隐患排查,确定专人进行重点监管,以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。

四、开展开展安全工作家校联系

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,在放假前通过上门家访、电话联系、短信通知、班级微信群、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,告知、提醒学生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,落实监护责任,尤其要强化学生和毕业生假期在家的监护、教育,严防发生溺水、交通等安全事故,学校要将暑期安全告知书发放到每一位家长,学生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。

五、严格值班制度、落实岗位职责

各校要安排好暑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,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、门卫值班制度和假期安全巡逻制度,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。加强暑期师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,未经批准,学校不得组织教师、学生乘车集体外出活动。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对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,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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