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根据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19年考生档案移交工作通知如下:
1、考生档案含考生报名登记表、体检表、肝功能化验单、外语口试卡、学籍表、诚信承诺书、被录取批次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等材料。
2、已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和《录取通知书》到报名点办理档案转出手续。报名点须安排专人查验考生证件,将考生档案通过机要或邮政EMS寄送所录取高校学生处并登记造册,存档备查。考生入学报到后可到学生处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寄达高校。
3、要详细记录已录取新生的姓名、考生号、身份证号、录取高校等信息,经考生本人和经办人签名后登记造册,由建档单位永久存档备查。
4、在档案流转过程中“谁签字,谁负责”。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档案建档和移交工作的管理和领导,采取有效措施,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细致地做好考生档案的移交工作。
淮北市招办
2019.8.8